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产业基金业务高质量发展,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产业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拟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公开遴选市场化出资人共同成立混改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现就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8亿元,为湖州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基金运作、平台开发、科技创新、生态转型及数智科技等工作。自组建以来,集团在湖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耕产业、厚植金融,立足“产投姓产、产投姓国”的功能定位,致力于“打造长三角新势力产业生态组织者”,全力构筑“人才+技术+产业+资本+服务”生态圈,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目前,集团总资产超410亿元、净资产202亿元,具有AA+主体信用评级,拥有员工1300余人,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50余家。
湖州产业集团的基金运作业务主要由旗下全资子公司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中小创投”)负责,重点围绕半导体及光电、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仿生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新兴产业领域开展股权投资。
二、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的市场化出资人可以为法人或自然人,其中包括一名持股比例35%以上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标准原则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意向出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存在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出资人相关标准须符合中基协相关备案指引中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相关穿透要求等的规范要求。具体参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性要求。
(二)特别要求
1.意向出资人为法人的
(1)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及光电、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仿生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新兴产业;
(2)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5亿元、利润总额不低于1亿元。
2.意向出资人为投资机构的
(1)在股权投资领域有2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具体为5年内成功退出的项目,已退出项目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含);
(2)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层层嵌套基金不重复计算)。
3.意向出资人为自然人的
(1)具有10年以上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经验;
(2)具备3年以上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历;
(3)参与决策组建基金规模不少于10亿元;
(4)在股权投资领域所主导的成功上市或退出案例有2个(含)以上。
(三)优先情形
1.意向出资人为上市公司或具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质的优先;
2.意向出资人有地方国资合作经历或有成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优先;
3.意向出资人具备组建自有经营团队能力并提供后期公司运行发展方案进行参考的优先;
4.意向出资人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与优秀备选投资项目的优先。
(四)承诺事项
意向出资人申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须承诺公司出现违法违规的相关行为时,将无条件配合湖州产业集团开展国资退出相关程序,以湖州产业集团实缴金额或股权评估价值孰高受让湖州产业集团股权份额。
三、底线条款
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要求工商注册时一次性实缴到位。其中,湖州产业集团指定全资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股35%,市场化出资人出资65%;
2.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基金(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3.公司新设基金、项目投资及退出、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会负责决议;
4.公司董事会设3人,其中1人由湖州产业集团委派;
5.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湖州产业集团委派;
6.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由湖州产业集团委派;
7.根据中基协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合计实缴不低于公司实缴资本的20%。如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则须单独实缴不低于公司实缴资本的20%;
8.湖州产业集团作为公司基石投资人,对公司后续业务开展,包括基金募集、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适度支持。(原则上集团对公司后续所组建基金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单只基金出资不超过2亿元)。
四、报名方式
1.意向出资人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fd@higzxct.com。本次遴选受理期限截至2024年3月22日,本次遴选受理期限结束后统一评审,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2.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邮寄至:湖州市西塞山路1558号联科商务中心1幢E区10F 湖州中小创投 0572-2023572(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768111604)。
五、其他要求
1.意向出资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将根据湖州产业集团相关程序审议确定合作出资人,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4.湖州产业集团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